求职|育龄女生求职被拒,资本又被骂了( 二 )




我有一个朋友 , 开了一家小公司 , 员工不超过十个人 , 最近两年 , 一个刚入职就怀孕 , 一个是公司准备裁员前怀孕 。 虽说这个朋友也是一个妈妈 , 有同理心有同情心 , 但企业的压力无从回避 , 再招年轻女员工时 , 她也活成了“自己以前不喜欢的样子” 。


也许会有人说 , 社保中不是本来就有生育保险金么?


没错 , 按照社保现行规定 , 孕妇生育假为98天 , 有些地方还会多上一两个月 , 在这段时间内 , 生育保险金会“代替”单位给孕妇发工资 。


但问题是 , 现在越来越多的孕妇会申请产假六个月甚至更长 , 在这些额外的时间内 , 生育保险金并不承担工资 , 承担者还是企业 。 更不要说 , 怀孕很可能会带来劳动效率的降低 , 这笔隐性成本仍然是由企业承担 。


如果是大型企业 , 这些成本可能不足一提 , 但对于解决了中国大部分就业的中小企业而言 , 很可能就是不堪重负 。


为什么不能让公共财政在其中有更多作为呢?这种作为可以是普惠式的 , 也可以是精准针对中小企业的 , 更可以是“普惠+精准”的 。


只要公共财政能够站出来 , 将员工怀孕的成本全部或主体承担下来 , 企业又有什么理由不去雇佣育龄女员工呢?


说一句天真的话 , 如果有一天 , 在各种补贴之下 , 企业发现雇佣育龄女员工甚至可以“得利” , 那又有什么不好呢?


在这个时代 , 舆论很喜欢将过多的道德责任施加在企业身上 , 也不管他们有没有能力承担 , 为什么承担 。


鼓励生育既是政府行为 , 也是一个泽被全社会的行为 , 但其中的成本为什么都要由家庭、女性和企业承担呢?社会呢 , 财政呢?


还是那句话 , 拿出真金白银 , 才是真的鼓励生育 。


更何况 , 即使中国不需要鼓励生育 , 难道孕期女性的职场歧视不需要解决么?难道中小企业的“怀孕成本”不需要正视么?


这些事是在鼓励生育的时代被发现被凸显 , 但他们原本和鼓励生育其实关系并不大 , 就像每个儿童都应该有机会上公立幼儿园和托儿所 , 这些事本来就是应该做的 。


试想一下 , 如果(中小)企业与女性的生育冲突没有任何缓解 , 公共财政仍然缺位 , 大概会发生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 , 企业仍然不愿意雇佣育龄女性 , 女性的职场歧视继续漠视 , 要么是妈妈们顶着巨大经济压力生娃 , 要么是生育率继续走低;


第二 , 出台严刑峻法 , 强制企业雇佣育龄女性 , 甚至鼓励群主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 , 结果是 , 要么职场歧视更加隐性化 , 要么中小企业经营压力更大 , 关张的关张 , 裁员的裁员 。


你想选哪个?


我将这两个选项问几个朋友 , 有一个朋友说:地方政府现在财政这么捉襟见肘 , 欠这么多债 , 哪里还有钱去承担怀孕成本?


我承认 , 这是一个灵魂之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