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戴口罩捶公交司机16拳获刑-捶公交司机男子获刑( 二 )


 
2014年02月 , 福建南安市206路公交车 , 一男子突然上前抢司机方向盘 , 拔车钥匙 。最后还与叫来的同伙一起殴打司机 。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
 
2014年1月 , 河南平顶山8路公交车 , 刘某饮酒后拉方向盘阻拦司机行车 , 导致正在行驶的公交车失控 , 撞到路边水泥杆上 , 车上十余名乘客三人受伤 , 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破碎 。
 
碰到这样紧迫的情形 , 我们应当采用怎样的行为?
 
1 , 用过于掩护弱者的法律被人钻了掌握 , 同时没有被及时禁止 。再经过媒体的报道 , 大批的转载 , 又被一部分围观者学会了 。
 
2 , 针对胡搅蛮缠的垃圾人 , 我们要能避多远避多远 。不听他们的野蛮道理 。
 
3 , 在公共场合不得不面对的时候 , 须要有更多的人站出来 , 挺身而出 , 坚决禁止他们的这种伤害民众安全的行动 。
 

男子拒戴口罩捶公交司机16拳获刑-捶公交司机男子获刑

文章插图
 
捣乱公交司机安全驾车 , 到底能不能构成犯法
 
如果乘客和司机爆发肢体冲突 , 那么乘客就是犯法了!而且还不是小罪 , 而是“以危险办法伤害公共安全罪”无论是否造成效果 , 都违法了 , 可判处三年以上 ,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如果造成了严重效果的 , 可处十年以上 , 最高逝世刑的刑罚 。
 
很多开车的朋友确定都知道 , 现在的汽车都有了助力体系 , 想要旋转方向盘分常简略 , 如果猝不及防的被人干扰方向 , 很可能就会造成交通事故 , 而且在公交车一般行驶在交通密集的城区 , 左边是川流不息的车辆 , 右边是非灵活车与行人 , 左右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风险 , 而公交车上爆发的抵触很可能就是因为做过了站 , 或者未投币这样的小事 , 为了这么一点儿小事违法真的非常不值得 。
 
当然 , 在遇到这样的情形时 , 我们也不应当冷淡的让这种事情产生 , 如果我们是称作公交的乘客 , 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 , 其实自己的安危也早就和司机捆绑在了一起 , 所以应该阻拦闹事乘客 , 并且告知他 , 三年起步 , 最高逝世刑的处分机制 , 信任乘客也不会因为这么多一点儿小事闹得还要违法犯法 。
 
当然 , 公交部门也可以在司机座位上标识消除 , 捣乱公交司机正常驾车的 , 三年起步 , 最高逝世刑!
 
公共安全不容侵占:三部门印发《看法》明白法律实用
 
2019年1月份 , 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结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碍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法行动的指点看法》 , 事实上 , 这份《看法》刚一出台 , 立即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 其中 , “掠夺方向盘一般不得实用缓刑”最受关注 。
 
在此份《看法》中 , 对于一般不得实用缓刑的尺度具体列出了7种情形 , 在这7种情形下 , 《看法》强调 , “即使尚未造成严重效果 , 一般也不得实用缓刑 。”
 
除此之外 , 《看法》中更加明白了 , 对相似掠夺方向盘等妨害驾驶、伤害公共安全的行动 , 尚未造成严重效果 , 也应该以“以危险办法伤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分” 。
 
对此 , 不少网友对此份指点看法的评价 , 就是一个字:严 。事实上 , 不仅仅是“严” , 这份《看法》最大的价值是对于公共交通工具上各种情形、涉及到的各种人群 , 都做了更细化的区分和认定 。
 
比如在乘客这边 , 《看法》规定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进程中随便殴打、追逐、辱骂他人 , 依据具体情形 , 应分离处以“挑衅滋事罪”或者“伤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分 。
 
从掌掴公交司机被判刑 , 到掠夺公交方向盘被撤消落户资历 , 可以看到 , 违法的成本进步了 , 这得益于法律保障力度的增强 , 纵观各地近期相干案例的司法判决 , 几乎没有仅仅以“行政处分”结束的 。另一方面 , 良法善治 , 法律的性命在于履行 , 上述案件很好地起到了“以案释法”的后果 , 既向全社会传递了惩治此类违法犯法行动的坚定决心 , 又有效晋升了大众的安全意识、规矩意识和法治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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