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进步推进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概要( 二 )


(六)加强市场营销体系建设 。做大做强南昌茶叶交易市场,完善市场管理,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支持在茶叶生产县(市)建设茶叶交易市场,在茶叶种植主产乡镇新建以茶青交易为主的市场 。积极举办、参加国内外茶博会、茶交会、茶文化节、茶产品展销等活动 。鼓励茶叶企业跨区域开设连锁经营,发展农超对接、物流配送及电子商务等,努力扩大江西省茶叶市场占有份额 。
(七)促进茶叶产业链延伸 。依托省(市)茶叶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加强茶叶新技术研发,重点围绕茶树种质资源创新、优良品种引进与选育、茶叶标准化生产加工、贮藏保质、茶叶综合利用和茶叶机械研发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 。鼓励加工企业利用丰富的茶叶资源,积极开展夏秋茶和中低档茶的综合利用,提升茶饮料、原料茶和茶多酚、儿茶素、茶黄素等茶叶提取物加工水平,拓展茶叶发展领域,扩大茶叶深加工的产品应用范围 。加快江西省高香型传统特色红茶发展,同步推进绿茶类白茶、青茶(铁观音)、藤茶、功能茶等发展,丰富茶产品种类和档次,实现茶产品的形态功能多样化 。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人才兴茶战略,加快引进国内外茶专业技术人才,支持在江西省大中专院校开设茶学、茶叶生产加工技术、茶文化等专业,建立省茶叶工程实验室和技术专业培训中心,在婺源等茶产区,重点办好茶叶中等专业也学校,培养高级技能人才;充分利用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远程教育等培训资源,加大对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新生代茶农和中高级评茶师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部门、茶叶专业合作社和中小茶叶流通企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大力培养一批有经营头脑,善于公关推介和开拓市场的营销人才 。
(九)支持茶叶中介组织发展 。进一步发挥茶叶中介组织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做好茶叶行业发展和市场营销的协调、服务、自律等工作,为政府部门决策当好参谋 。鼓励和扶持各类茶叶专业合作社发展,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努力提高茶叶生产、销售的组织化程度,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
(十)促进茶文化发展 。结合江西省绿色旅游、红色旅游和古色旅游,在全省重点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休闲观光茶园,打造独具江西特色的茶文化休闲农业品牌 。通过招商引资、融资等多种途径,鼓励有一定实力的企业兴建茶叶博物馆、茶文化休闲园、茶生态旅游公园等各种类型的茶文化园区,举办各种形式的茶文化活动,传播茶文化知识 。
(十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省财政要加大对茶产业发展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一些专项资金,整合资金投入,对茶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基地建设、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推广、市场体系建设和营销等给予支持 。从2012年起,对茶叶加工企业生产发展、技术改造等贷款进行贴息,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无性系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进行补贴,对连片开发、品种符合规划、质量符合标准的种茶企业、种茶大户和茶叶出口大户给予扶持,对茶叶市场体系建设、省外境外市场开拓、茶叶产品申报出口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茶叶产品展示展销推介活动等给予补助,对茶叶新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等进行投入,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和国家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或企业给予奖励,对开设茶类专业的学校给予扶持 。各茶叶生产市、县也要加大对茶产业的财政投入,支持茶产业发展 。
(十二)强化部门配合 。各级政府要将茶产业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加大资金、项目扶持力度,抓好茶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金融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具备发展潜力的茶叶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发展茶产业给予信贷扶持,允许其利用茶园、厂房设备等通过评估后进行担保贷款,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国土部要对茶叶企业新建厂房用地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商务部门要支持茶叶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扩大出口创汇;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加强茶叶流通和产生加工环节的监督、坚决打击假冒伪劣茶叶产品,保护消费者和茶叶企业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要对茶叶企业销售自产的茶叶企业的合法权益;税务部门要对茶叶企业销售自产的茶叶,按国家规定给予税收方面的减免;科技部门要支持江西省产业发展的科技进步,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科技攻关给予倾斜扶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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