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外嫁女”有无分田资格?江西女子未获分地起诉村委会( 五 )

  而后 , 曾丽频将该纠纷分为3个案件 , 再次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袁州区人民法院在2019年5月13日作出的行政裁定书中指出 ,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 , 村民小组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 属于民事争议 , 不属于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 , 驳回起诉 。

  曾丽频不服裁定 , 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宜春中院于2019年7月30日作出行政裁定书 , 同样认为该案属于民事争议 , 不属于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 , 同时补充 称村委会不是履行行政职能的行政机关 , 不是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 。 故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裁定 。

  曾丽频说 , 2019年8月8日 , 她带着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再次来到万载县人民法院 , 要求对村委会提起民事诉讼 , 县人民法院未受理 。 4天后 , 曾丽频又来到株潭镇人民法庭 , 株潭庭收了材料 , 但说要排到九月份才会立案 。

  外嫁女有无分地资格? 专家说理:学界意见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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