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外嫁女能不能分红 高明有了界定办法( 三 )

  外嫁女身份有了界定意见

  对此 , 《佛山市高明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实施意见(试行)(徵询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发布 , 明确指出了外嫁女是否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具体条件 。

  《意见稿》指出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的妇女 , 结婚後户口未迁出原居住地且在原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 , 并能提供在夫方未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证明的 , 和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农业户口”(指农业户籍性质或由原农业户籍改革过来的居民)的妇女 , 依法将户口迁入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 都应该界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

  此外 , 《意见稿》指出 , 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妇女 , 因结婚将户口迁移到对方户口所在地并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 後将户口回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 由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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