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村民因举报入狱 终审宣判无罪(16)

  2016年12月30日 , 易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 , 判处卞振通有期监禁一年十个月 。 2017年4月6日 ,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部分事实尚不清楚发回重审 。

  等待重审判决的过程异常漫长 。 2017年10月20日 , 卞振通被取保候审 。

  2018年8月31日 , 易县人民法院依旧判处卞振通敲诈勒索罪成立 。 个中原因“易县检察”公众号有详细说明 。

  9月3日 , “易县检察”公众号发布文章《易县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突显监督成效两件拟做无罪判决案件改为有罪判决》 , 称7月27日、8月24日 , 检察长先後两次列席审委会发表监督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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